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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眼镜协会八届五次理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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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宁波-杨兴通 于 2019-3-1 12:52 编辑

中国眼镜协会理事会:
       本人杨兴通,93年始从眼镜业,所属之宁波市海曙爱之眼镜有限公司,实乃一养家糊口的社区小眼镜店,有幸于2018年5月在八届四次理事会议上被增选为中国眼镜协会理事单位。本次中国眼镜协会八届五次理事会议是本人第一次参加的眼镜行业最高级别的会议,按理来说,作为一名底层草根眼镜人能与全国眼镜行业的翘楚、精英、大咖门共聚一堂,怀着一脸“受宠若惊”的神情在会堂上举举手鼓鼓掌即可矣。然秉着“位卑未敢忘。。”的死性,也顾不上同行朋友“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之忠告,基于多年对眼镜行业的观察和思考,也收集了众多行业同仁的建议意见(为此专门在《中国眼镜人论坛》上开贴征集意见、建议),形成了本篇文字材料。
       眼镜是个小产品,眼镜行业是个发端于草根的小产业,中国眼镜协会自1985年成立以来,带领数十万眼镜人造就了如今的“眼镜大国”,协会自身也成为中轻联旗下50余家行业协会中的明星协会。当然,协会的成就和愿景自有台上的领导们发布和展望,咱仅以底层眼镜人的视界唠叨唠叨(吐槽吐槽)对协会工作的期望和行业的期许,因能力和层次、境界的限制,偏颇谬误之处望请领导们体谅。
                               上篇 关于眼镜协会工作
       一、建议增加协会会员单位总数,尤其是零售验配环节的会员数量,作为一家全国性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是其依存的基础,会员单位数量也反映该协会在整个行业的代表性。中国眼镜协会的会员单位数量多年来基本上“稳定”在1000余家(据刚收到的本次会议资料显示为1058家),基本上每次理事会议上都有数十家新会员单位的加入和差不多数量的会员单位丧失会员资格,表面上来看这属于正常的“新陈代谢”,但稍加分析即会发现不少问题,比如我们单位是17年上半年加入的中国眼镜协会,会员证书编号是2905,也就是说相当于我们协会的会员单位从数量上整体“淘换”了3遍,而《中国眼镜协会 2018 年会费收支情况报告》表明 1058 家会员单位中 633 家缴纳了会费,会费收缴率为 59.8%,相当数量会员单位不按时交纳会费,甚至多年不交纳会费(历年丧失会员资格的单位相当比例是因为长期不交纳会费引起的),这表明:1.眼镜行业整体经营困难、生存维艰;2.协会对会员工作重视不够,对会员单位的日常通联维护不足;3.会员单位对“中国眼镜协会会员单位”这“国字号”名号的荣誉感和获得感不强,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各地有一定规模的眼镜企业对于省级和地市级眼镜行业协会的理事单位等名号倒是非常在意(省级、地市级眼镜协会理事单位的年费一般为3000元,副会长单位基本上是10000元以上,规费水平高于中国眼镜协会),并且地方眼镜协会极少出现大比例拖欠会费的情况,这值得中国眼镜协会领导重视和思考。
       八届理事会现有253家理事单位,其中占大头的是生产厂家和品牌商(包括眼镜类生产、设备、装修),其次是各地方眼镜协会,而眼镜零售单位也就30-50家吧(理事单位名单里部分公司的字号很难区分是厂家还是零售商),相对应的全国眼镜零售行业中国眼镜协会会员单位数量也就2-300家吧(因为没有这方面具体数据,只得如此不严谨地推断了),也就是说全国300多个地级市“分摊”不到1家,甚至部分地区全省也没几家中国眼镜协会会员单位,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全国眼镜零售门店总数超过10万家。实事求是地讲,中国眼镜协会历来的工作重心在生产领域,工作重点在“两展”,而对于规模小、分布广、成分复杂而又专业性较强的零售验配环节介入较少。我国是眼镜生产大国、消费大国,但离眼镜“强国”的距离还是非常遥远,而其中零售验配环节与发达国家地区的差距尤其明显,只有眼镜零售行业真正崛起了,才能推动整个产业链的振兴。因此,很有必要吸收更多的各地龙头骨干零售验配企业加入中国眼镜协会,予以指导规范提升,并以此为先导引领整个零售验配环节的发展。按每个地级市2-5家中国眼镜协会会员单位计算,在全国范围再吸收1000家以上龙头骨干和优秀零售验配企业进入中国眼镜协会是必要的,或者单独成立中国眼镜协会验光配镜(零售)分会,吸收2000-3000家龙头骨干和优秀零售验配企业入会也是合理的。
       二、建议组建中国眼镜协会验光师协会(分会),本次会议材料里有一份《关于提议变更三个分支机构名称的情况说明》,其中之一是拟将“视光师专业委员会”变更为“视光师分会”。“视光师”这个概念源自于欧美眼视光发达地区,近几年热门和时髦于国内眼视光学界和眼镜业界,但如果参照欧美的视光师制度标准,在国内建立严格的视光师制度起码有几十年的距离需要去“填窟窿”。国内目前有两个体系在推动“视光师”制度落地,一个是我们中国眼镜协会,数年前即成立了以齐备老师领衔的中国眼镜协会视光师专业委员会,其具体工作情况本人不了解不敢妄评;另一个是原卫计委(现卫健委)体系内眼科医师及卫生产业视光分会主导的视光师制度,2014年就列出了基本上参照眼科医师的以学历教育为前提的“视光师”准入门槛,不仅“绝缘”了现有眼镜行业十多万验光师的“视光师”梦,甚至连验光处方权都可能被掠夺,至多只能成为有验光处方权的“视光师”们的工作助手,而整个传统眼镜零售业也将沦为卫生视光产业的附庸。该方案实施的现阶段困难在于需要国家批准增设“视光师”专业技术等级(职称)系列,这在政府层面来说是有一定困难的,但医院、眼科医师都属于“体制内”的范畴,拥有先天的“政治正确”和强大话语权,光是眼科医师出身的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就能坐一大桌,何况现在又有了最高领导人的有关重要指示。
       再来看我们眼镜行业,十多万现有“验光师”里初中学历占了大头,拥有正规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凤毛麟角,或许有人会说这些年眼镜行业不是培养了数以万计的“眼视光大专”毕业生吗?但你真的确定这是真的“眼视光大专毕业生”而不过是“眼视光大专毕业纸”而已?综合眼镜行业现状,在传统眼镜零售验配行业推进“视光师”制度只能是一个长远的梦想(当然,梦想必须要有的)。但现阶段的眼镜行业,相比较于过于“高大上”的视光师制度,夯实、提升现有的验光师体系更显得迫切和实际。建议将中国眼镜协会下设的视光师专委会、验光配镜专委会合并改组为中国眼镜协会验光师分会(或成立由中国眼镜协会代管的中国验光师协会,更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别于中国眼镜协会本体的以团体会员为主的组成形式,验光师协会(分会)宜以个人会员为主团体会员为补充,面向全行业十多万验光专业人员吸收优秀分子入会。
       验光师协会(分会)的前期工作重点:1.推动全行业专业人员的全员技术培训,2.协调职业资格鉴定和相关部门堵住“办证卖证”的黑洞,3.开展现有已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人员的复训和再认证,4.全面实施全行业专业人员的定期继续教育考评制度。在推进前述工作的同时,努力推进将作为“康复矫正类”的验光员职业资格从“水平评价类”回归到“准入类”(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推动该项工作的东风),既提高了验光证的“含金量”和验光师的职业荣誉感,更提高了眼镜验配行业的准入门槛(起码,网络配镜将失去合法性),改善行业经营环境。在做好前述各项“基础”工作的基础上,推出“注册验光师”制度,向有关部门协调赋予“注册验光师”有限“药物处方权”(主要就是“散瞳”验光权),事实上形成一套更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眼镜协会版本的“视光师”制度。如上述各项工作均得以落实,即使将来在与“卫健委版”视光师制度(方案)竞争中处于下风,我们传统眼镜行业尚还有一些资本与有关部门陈情协调,要求参考香港视光师体系中的“分类考核注册”制度,为传统眼镜行业留得一线生机,为十多万中国验光师保住工作权。
       三、建议筹建中国眼镜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运行方式逐步与国际接轨,更多的行业管理事务已大多由全国性行业协会来承担,但由于眼镜行业的特殊性牵涉到很多部门和利益集团,很多部门对眼镜行业都有监管权,很多利益团体都在盯着眼镜行业的蛋糕,而眼镜行业内部又无比的“小、弱、杂、乱”,为协助协会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成立由行业内外的专家学者、社会活动家、行业观察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和公关人员等组成的中国眼镜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协会的“智库”机构。
       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能:1.指导开展行业和产业调查调研、制订行业和产业发展规划;2.向政府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3.研判现有涉及眼镜行业的政策和法规,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并予以推进,预判有关部门可能出台的涉及眼镜行业的政策法规,提前介入、协调、陈情以降低其对眼镜行业的负面影响;4.增强中国眼镜协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对类似于近视激光手术、角膜塑型镜等高度涉及人民群众视力健康的事物展开独立公正不带商业性的研判,联合有关部门及时发出消费警示,让社会公众了解其存在的优点和缺陷、适应症和禁忌症,而不是任由相关利益群体自说自话;同样的,层出不穷的“伪视保”泛滥十多年,“负离子眼镜”之类“高科技产品”泛滥成灾,固然是因为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但我们中国眼镜协会也要反思自己是否缺位;5.指导行业积极应对突发舆情、把控舆论导向,努力消除眼镜行业头上莫须有的“暴利”恶名,当然其前提是我们眼镜行业自身尤其中国眼镜协会会员单位要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坚决摒除类似“打破暴利坚冰”等恶俗和掘墓式营销;6.指导建立一个真正面向全体国民的眼镜自媒体公众号,以公正、中立、公益、科普、实用为原则,成为全体国民视力健康和验光配镜的好老师、好帮手。
                                  下篇 新常态下的传统眼镜零售业
       眼镜验配因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能带来比较高的加价毛利率,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国内眼镜零售业,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和本世纪初得到飞跃发展,眼镜店一度占领了大中小城市的最繁华地段,家有眼镜店似乎就如同“家里有矿”。所谓物极必反,被贴上“暴利”标签的眼镜零售业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盯上,结果导致国内眼镜店严重过剩,再加上“步步高升”的房租、人工成本和不择手段的无序竞争,使得眼镜零售业比中国经济大势更早地步入了“新常态”。而原本看不上“卖眼镜”的医院眼科和眼科医院及资本集团也盯上了眼镜业,形成了日益庞大的眼视光产业,凭借着相对于传统眼镜零售店的不对称竞争优势,不仅分割了青少年配镜这块肥肉,还试图利用政治资源优势以法律法规的手段牵走整头肥羊,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购”又给原本日渐艰难的传统眼镜零售业从背后插了一刀。又因为验光配镜事关视力健康,政府部门对眼镜零售业的监管日趋严格,但传统和落后的监管思维模式下出台的监管法规无法避免地显得过度严苛和简单粗暴。。。总之,传统眼镜零售行业现阶段的处境可以用“内外交困”一词来概括。为了眼镜行业尤其传统眼镜零售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中国眼镜协会及各地方协会引领眼镜行业内疏经络、祛病固元,积极向监管部门反映陈情、革除苛政陋规。
       一、从眼镜零售行业自身来说,首先,打铁尚须自身硬,过硬的专业技术素养永远是眼镜验配店的安身立命之本。其次,眼镜零售行业须摈弃“同行是怨家”的零和思维,各地的龙头骨干眼镜店要有大度和高度,营销管理的重点应该是引领“消费升级”而不是消费降级(比如和小店争食的各类特价套餐),当然小店做生意也要坚守“底线”。而应对网络配镜一味的靠抵制是没有效果的,可以由各地眼镜协会牵头制订验光、加工、修理的地区收费指导价,如果能推动把验光证从“水平评价类”回归到“准入类”,则可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这些年,各地先后出现“打破暴利坚冰”、“集赞送眼镜”等“掘墓式营销”,这对于一个地区的眼镜行业绝对是“崩塌式”的伤害,对于这些行业的“害群之马”,本地的眼镜行业和行业协会必须第一时间举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回击。
       二、监管部门的“神”监管是眼镜业的不可承受之重,因为验光配镜涉及民众视力健康,政府部门对眼镜零售业的监管也日渐趋紧,但基于“体制内”惯性思维出台的监管法规和措施相对于完完全全“体制外”和草根的眼镜零售业难以避免的不合理乃至荒唐,其中尤以隐形眼镜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度为甚。对此,参加本次理事会的行业大佬们或许会认为,那只是你们那些鸡毛小店在叫苦连天,我们大公司办个经营许可证不要“SOeasy”,但我告诉您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很快就会出台,到那时可能有许可证卖隐形眼镜比无证经营的风险还大(详见本辑材料之第三部分《眼镜零售业的阿喀琉斯之踵》)。
       关于隐形眼镜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问题,本人这些年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编写过多篇总计数万字的材料向各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福建省眼镜协会杨乾风会长发起的10家地方眼镜协会的联署行动,时任中国眼镜协会崔理事长和戴秘书长等领导对此大力支持,数度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陈情协调,并曾一度“胜利在望”,但终因有关部门遇机构改革和固有的衙门作风而无果。
       将普通软性隐形眼镜列入类医疗器械实行经营许可证监管,本身就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乱政,眼镜行业应集全行业的力量,在中国眼镜协会的统一协调下,通过行业反映、部门协调、“两会”提案、新闻监督等一切手段和途径,力促将普通软性隐形眼镜从类医疗器械回归到类医疗器械,由许可证经营改为备案经营,并彻底解决网络平台非法销售隐形眼镜问题。当然,也有同行会说你们“闹腾”了这么久也没个啥结果出来,还是省省吧。但我们必须明白要让政府监管部门改辕易辙原本就不是一蹴而就的易事,必需尽全行业之力不懈努力去争取。并且,时下有两个方面的有利因素:首先是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谈会上的讲话》发表后,全国上下掀起习《讲话》精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热潮,国家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了张茅局长《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的新华社专访,此为“天时”。其次,国家部委机构改革尘埃落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被精简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属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其原有的衙门陋习经历了深度洗涤,且张茅局长所领导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施政风格决非那个屡遭国人诟病的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僚们可以比拟的,此为“人和”也。
       三、来自于医卫系统的侵蚀将是传统眼镜零售业的终极危机,医院眼科的眼科医师原本不屑于“卖眼镜”这种“自掉身价”的“低端行当”的,起初是部分“头脑活络”的眼镜人看到医院眼科招牌的利用价值而通过“灰色途径”进入医院眼科开设“配镜部”结果获得了超常丰厚的收益,引起了医院眼科(眼科医院)和资本集团的浓厚兴趣,“眼视光中心”异军突起并演变成目前“欣欣向荣”的眼视光产业,“医院眼镜”这个中国特色的产物(据说,眼视光发达国家是不存在医院“卖眼镜”这个模式的,不知是否属实)逐步从眼镜行业的“异数”演变成为眼镜行业的“高能区”、“收割机”乃至传统眼镜零售业的“掘墓人”(曾几何时,国内各大知名眼科的视光中心均是中国眼镜协会理事会的重量级成员,如今他们“另起炉灶”成立了“卫生产业眼视光分会”)。
       这些天,一张“浙大附二眼科中心视光部”就诊大厅的现场照片霸屏了各大眼镜群,相信每一位眼镜人看过该照片后都不会“淡定”。但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笔者本人有多位有较高专业修养的同行朋友(包括眼科医师出身的)曾到访参观包括“浙二眼视光”在内的多家国内知名医院眼视光中心,并有全程陪同家人朋友体验整个“验光流程”的。共同的“观后感”:这根本和想象中的严谨的“医学验光”不沾边,简直是忙碌的流水化生产现场,普通群众根本不可能享受到专家级眼视光医师的全程诊疗,绝大部分的“验光检查”是由助理医师和护士“争分夺秒”完成的,基本上除了“人人有份”的散瞳(大多是快散)就是被眼科医院神一样崇拜的拓普康验光仪。。。     
       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青少年近视问题作出了重要指示,强调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广大眼镜人闻之可谓“欢欣鼓舞”,似乎看到了眼镜业春天的影子,但本人第一时间的感觉却是心底泛起一丝飘渺的凉意。。。不出所料,随后国家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将“春风”和“阳光雨露”洒向了“体制内”的医院眼视光产业,独将传统眼镜验配零售行业留在早春的“凄风苦雨”中。
       据《中华眼科杂志》和其他文献数据,全国眼科医师总数不足40000人,主要提供眼病诊疗服务,有现代眼视光教育背景的眼科医师仅数千人,也就是说绝大部分为人民群众提供所谓“医学验光”的眼科医生是在做“专业不对口”的“兼职”。2017年我国眼科医院机构数量达到641家,其中451家位于大中城市。在全国3359家提供眼科服务的县级医疗机构中有1463家(43.55%)开设独立眼科,平均每家医疗机构有眼科医生3.93人、眼科护士4.59人、专职视光师0.30人、专职配镜师0.21人,并且存在明显的地区分布差异。面对医疗系统专业眼视光人员如此“不堪”的数据,试问有关部门如何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如何去落实八部委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眼镜验配行业维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视力健康,本应属于一个和医疗卫生相关联的“高大上”的行业,但一直被国家有关部门所漠视,行业上归属于轻工产品与“针头线脑”为伍、日常监管上归口于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食品药品监督局、验配技术培训考核则归口于劳动部门,事实上沦为“有事无人办、有利众人争”的苦逼草根行业。尽管如此,来自于社会底层的数代眼镜人通过几十年的努力,把一个几乎与“补锅修鞋”为伍的小行当发展成为国家解决数十万从业岗位的一个产业,十多万家眼镜门店遍布城市和乡镇,不花国家一分钱就自主培养了十余万获得国家劳动部门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专业验光配镜人员,其中包括成千上万的拥有二级验光技师和高级验光技师资格证书的高阶职业技术人员,不少验配企业都拥有了先进完备的验光配镜设施并建立了完整合理的验光配镜流程及管理制度,不仅解决了十三亿国人的“配镜难”还让国人也能戴上“好眼镜”。但就是这么一个利国利民的行业、一群努力上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就因为身为“体制外”的草根,不仅饱受社会的歧视和倾轧,还屡屡遭受政府监管部门的漠视和另眼看待。中国眼镜协会和各地方眼镜协会,作为眼镜行业的领路人和代言人,为行业发声、为行业维权、为行业谋发展,任重而道远。
      相比较而言,上面所说到的种种尚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合理”行业竞争范畴,而接下来说的就可不是各凭自身实力的“公平竞争”了。
      首先就是前面提到的“视光师”制度,医院眼视光系统提出的“视光师”准入门槛列出:眼视光专业中专毕业为验光士;大专毕业为验光师,分初、中、高级;大本、学士获得者为视光师,分视光师、高级视光师、教授级视光师。完全套用了体制内的医师制度的学历和专业技术等级划分,而将体制外的眼镜行业内十数万名各级验光师完全排除在外,就是说哪怕你是一级验光技师因为不是眼视光“科班出身”到时候也可能够不着最低级别的“验光士”资格,今后也有被剥夺验光处方权的可能。对此,我们传统眼镜验配行业唯有不断夯实自身的专业技术素养,建立起一套结合国内眼镜行业实际又满足人民群众验光配镜和保护视力健康需要的验光师和注册验光师体系,这不仅需要全行业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努力和积极向上,更需要中国眼镜协会和各地方眼镜协会代表传统眼镜验配零售业向国家有关部门去争取更多的生存空间和市场主体宽容度,并争取国家以财政资金投入到眼镜行业从业人员的在职职业技术培训以弥补国家对眼镜行业的“历史欠账”。
       而对传统眼镜验配零售行业最大的威胁还是“配镜入医保”问题,数年前云南省有关部门就出台了“配镜刷医保”的地方政策,当然前提条件只能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验光配镜,而后不少眼镜店利用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提交抽成的形式也打出了“配眼镜可刷医保卡”的宣传广告,并一度引起跟风,近来有关部门以眼镜店不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配镜刷医保卡”属于套取医保卡变现的严重骗保套保违法行为予以了查处。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多年以来,眼科界关于要求将验光配镜列入医保的全国“两会”提案年年都有,现在又有了最高领导人有关近视防控问题的重要指示,验光配镜列入医保似乎“指日可待”。
       如果验光配镜全面纳入“医保”,传统眼镜验配零售行业受到的多大冲击完全可想而知,若干年前由于不能纳入医保、新农合等政策所导致大批农村个体诊所倒闭的悲剧就会在眼镜行业重演,十多万“中产”和“准中产”家庭将陷于凋敝、数十万眼镜行业从业人员失去工作岗位。。。
       那验光配镜纳入医保对人民群众来说到底是个“馅饼”还是“陷阱”?首先,如果大家都到医院去验光配镜,本就人满为患的眼科必将“一号难求”,全国性的验光配镜难几十年也解决不了,而本就靠着医院眼科招牌“随心所作”的眼镜更可能“粗制滥造”,原本一个所谓的“医学验光”概念就能让家长多掏几倍钱且绝无还价余地,现在又做上“独家生意”还不翻上几番价格?而眼镜本就属于“易耗品”尤其对孩子来说,验光配镜必将成为新的家庭和社会负担。因为如果验光配镜由医保卡的个人账户(包括历年结余)支付(这种可能性很大,因为目前的牙科镶牙补牙就这样子处理的),其实掏的就是老百姓自己的钱包,如果验光配镜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则坑的是国家本就“捉衿见肘”的医保资金。所以说,验光配镜列入医保就算不是“祸国殃民”也绝非“利国利民”,唯一的获利者只是医疗系眼视光产业和背后的资本利益集团。
      总之,新常态时期的中国眼镜行业必须团结一致、自强自救,在中国眼镜协会和各地方眼镜协会的引领下展现行业风采、发出行业呼声,让国家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看到我们传统眼镜行业为此所作出的努力,全国上下一起重建绿色健康的眼健康生态圈,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
       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制定涉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使政府决策更符合实际和民意。。。

祝中国眼镜协会八届五次理事会议圆满成功!
愿中国眼镜行业披荆斩棘中走向新的辉煌!

   中国眼镜协会理事单位 宁波市爱之眼镜有限公司 杨兴通
  •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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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muxin + 10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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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为止,这是唯一的草根眼镜代言人,广大眼镜人太需要这样人,每个提问都那么接地气,如果中国眼镜协会的会员都跟楼主一样做好自己应份之事,又何愁我们眼镜行业不会健康良性循环发展,太多眼镜协会理事占坑不做份内事
发表于 2019-3-1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杨老师辛苦了  
发表于 2019-3-1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杨老师一直致力于我们草根眼镜 为我们发声   道一声 您辛苦了
发表于 2019-3-1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杨老师,辛苦了,谢谢您!
发表于 2019-3-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杨老师辛苦了,感谢您!
发表于 2019-3-1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杨老师为草根眼镜人进言,辛苦了
发表于 2019-3-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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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杨老师,辛苦了,谢谢您!
发表于 2019-3-1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杨老师辛苦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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