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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大家各自用有效的方式通知一下自己的同行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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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2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大 于 2009-7-28 09:24 编辑

这个论坛的消息只在群里发布了一下,有的人不上群,这些人是不知道有这个论坛存在的,建议大家用不效的方式各自通知一下自己的同行好友。最好是每人都用Q留言或直接Q对方或其他方式。

目的使论坛早日人丁兴旺。百家争鸣。这样才有意思。
发表于 2009-7-12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戈戈终于干点人事!
我觉得这是个好方法!我也会这样去做。
发表于 2009-7-12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早就这么干了,只不过俺的人脉没你们广。
发表于 2009-7-12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会儿就把这个链接通过信箱发到好友。如果能一半来也不错了
发表于 2009-7-12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好友,就对他们下个“命令”到此论坛来留个爪印
发表于 2009-7-12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命令只得一时,还是要别人心甘情愿才能长久。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发表于 2009-7-12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集资到中国眼镜广告杂志 发条快迅
发表于 2009-7-12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戈戈 于 2009-7-12 17:34 编辑

留好爪印以后来就方便了就顺手了,就懒人的逻辑来说就是这样,如果注册了有了名称了,最好是又自动
保存了,下回就来得勤快,久而久之就喜欢上了,新办的论坛就得用新的手法,


我在顶楼写个错字,现在怎么不能编辑了啊,希望恢复编辑功能。


是不是编辑有时间限制啊。这个又能编了啊。我晕,
发表于 2009-7-12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编辑啊,就在你帖子下面有笔的图形那里!
发表于 2009-7-12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发的时间不长的可以,之前发的就不可以编辑了,你看看你之前发的可不可以编辑,难道这个论坛欺负我一个人?

看看你们是不是和我一样的。还是我一电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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