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视眼散瞳验光配镜是全矫,可等缩瞳后又是近视欠矫,矛盾吗? 原创 2016-03-28 毛欣杰 教授 我的理解系列-3 在散瞳验光后是否要缩瞳验光?文中最后留了一个问题:文中说远视眼散瞳验光配镜是全矫,可等缩瞳后又是近视欠矫?矛盾吗?今个来聊聊全矫、欠矫、过矫的问题。 全矫、欠矫、过矫三个概念常常出现,按数字的大小或等于来定义,无非是度数刚好,度数不足,度数过多。 仔细想想,这三个概念是配镜处方相对于验光处方来定义的,没有参考点就没有全矫、欠矫和过矫的概念。 如散瞳验光度数是+7.00D ,配镜度数+7.00D,这个配镜处方对于散瞳验光处方就是全矫。等阿托品药效过了后再次验光,验光处方是+6.00D ,这时上次散瞳后直接配的眼镜处方+7.00D就比缩瞳验光处方+6.00D要多,称为对缩瞳验光处方的过矫 如散瞳验光度数是-7.00D ,配镜度数-7.00D,这个配镜处方对于散瞳验光处方就是全矫。等阿托品药效过了后再次验光,验光处方是-7.50D ,这时上次散瞳后直接配的眼镜处方-7.00D就比缩瞳验光处方-7.50D要少,称为对缩瞳验光处方的欠矫。 所以同一副眼镜,同一个配镜处方,可以对散瞳验光处方的全矫,也可以对缩瞳验光处方的过矫。 再看一个例子: A配镜处方+3.00D相对于验光处方+4.00D ,是欠矫 B配镜处方-3.00D 相对于验光处方-4.00D ,是欠矫 但 A:由于调节的关系,虽然是远视欠矫,但远近视力一般都很好 B:近视欠矫,远视力一般会下降,近视力好 可见远视的欠矫和近视的欠矫的含义和结果很不同。 如果把远视度数-平光-近视度数画在一条轴上 +5 +4 +3 +2 +1 0 -1 -2 -3 -4 -5 远视欠矫 +3.00D 在+4.00D的右边,往近视方向走 近视欠矫 -3.00D 在-4.00D的左边,往远视方向走 你会发现远视的欠矫和近视的过矫是同一个方向,而远视的过矫和近视的欠矫是同一个方向 同一个方向意味着配镜的效果相同 如远视的过矫和近视的欠矫都会引起远视力下降 小结下: 1、欠矫、全矫和过矫必须有个参考对象,相对于验光处方 2、注意远视和近视的欠矫意义不同,欠矫前要加个定语,远视欠矫或近视欠矫 3、规范说法,如这个配镜处方是对小瞳验光处方的远视过矫,如这个配镜处方+1.00D是对小瞳验光处方-0.50D的近视欠矫或远视过矫 最后留一个问题,既然配镜处方的全矫是针对验光处方的,验光处方是参考点,如何判断参考点一定是准确的,验光处方如何准确表达屈光状态的呢?用红绿测试时,无法达到红绿一样清,红清和绿清哪一个是准确的? 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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