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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朱一刀

想参加本坛8月9号聚会辩论赛的坛友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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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报名吧,我做正方。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0 金钱 +30 收起 理由
弦音 + 30 + 30 早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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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玄音对我关注如此之久,对论坛的无私贡献。在下惭愧。& M2 E3 W3 |! T; R( b. d, I
我将会用我的案例,我的艰辛之路来证明一切。并让坛友从中悟到营销。。。。。。。。
发表于 2011-8-4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玄音对我关注如此之久,对论坛的无私贡献。在下惭愧。
' r, ^- M& a6 r3 N; u" F我将会用我的案例,我的艰辛之路来证明一切。并让坛 ...4 B/ V5 r/ n( J( p: D
蓝南京 发表于 2011-8-4 15:07
7 \: l. f8 X; G$ K
0 v: ^$ A# u8 @1 x* X
: g4 v* R# C, h& }
    特地回头去看了,正方是重技术,反方才是重营销哦!
发表于 2011-8-4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技术是根本,营销是手段,赢利才是目的。( R6 V' V; W' X" ]3 l; e
我当观众,各位辩手加油啊!
发表于 2011-8-4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9# 杨家小将 9 ]8 z' h- S8 l( a# {9 ?
; e9 m0 x& U/ K* b( R6 U
) p& u/ F5 \% F. Z: Q) C( \
   哈哈,杨兄,没事,小弟已经准备好,这个洋相不畏惧,在所不惜啊。。。
发表于 2011-8-4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紫檀姐姐,我没有看错题目。
发表于 2011-8-5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将会用我的案例,我的艰辛之路来证明一切。并让坛 ...
4 d; H7 q5 N% ]1 g( `, C蓝南京 发表于 2011-8-4 15:07
, ^( c" X/ R! G+ B
这个想法很有意思,我觉得我们这个辩论,就应该是用自已的真实经历来辩论,这样自已才能提高,对别人也才有借鉴意义。如果只是空讲理论,那就不免沦为文字游戏,虽然华丽却无实效,我一个人就可以把正方和反方的事都干了。
发表于 2011-8-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紫檀姐姐,我没有看错题目。
/ i$ |7 ]  ~2 r/ E4 b* Q蓝南京 发表于 2011-8-4 20:39
6 J+ {7 J* K1 z8 ~: S% u1 A
. A* C0 A* o. v# L7 q- i$ [* e& T

( c* H5 c5 ?6 A* ~    没看错就好。虽然平时做事是要力求面面俱到,但辩论时,选定了一方,就必须旗帜鲜明。
发表于 2011-8-5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做叛徒???
发表于 2011-8-5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你就自己看着办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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