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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anzw2008

大胆质疑:我怎成了南京某院校老师的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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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4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讲四点意见。
    首先,小潘爱学习的劲头是值得肯定的。
    其次,小潘的态度也是端正的,他向老师“发难”不是想出风头,而是想较真。
    这两点都是没错的,也是对公司是有利的,所以老板不生气。也别说是给老师出了几个难题,就是站出来把老师驳倒了,只要态度是以学论学,老板也是不会真生气的,因为老师在老板的眼里就是个授课工具而已,老板才不在意老师的面子呢。
    第三,客观讲这个老师是真有问题的,老师在讲台上,是要鼓励学生的创意思维的,但这样的话必然为自已的应急能力与机变能力带来挑战,所以老师应该具备这种能力,而且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能发挥这种能力始终驾驭课堂走向。就象新闻官主持发布会,你知道记者要问什么?这当然考验新闻官的机变能力。你看我们总理,人家把鞋扔到讲坛上,总理不也轻松化解,照样博得一片掌声么?可以说,每一个登上讲坛的人,都要有应付扔鞋的心理准备。何况这一次小潘还没有扔鞋,这个老师反而准备往下边扔鞋了,这个素质怎么能登坛呢?
    第四,我们看小潘提的是什么样的问题,能不能解答。我说能。
    如果我是这个老师,“眼镜店是否有资格去建议顾客买药理性的眼药水”这个问题我会这样回答小潘:建议与处方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谁都可以建议,但处方就必需要医生来下。既然谁都可以建议,那你为什么不把你的建议搞得专业一些呢?为什么不尽可能地多知道一些呢?这就是我今天要来给你上课的目的,我希望通过与大家的交流,让大家变得更加专业,最起码我们也要避免外行的建议、错误的建议、直接害人间接害已的建议。这是我的目的。
    “X视力那种靠虚假宣传的发家之路是否值得我们学习”这个问题,我会这么回答小潘:就象我刚才讲的建议与处方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一样,学习和了解的性质也是完全不同的。这个我们去了解骗子的战术,不等于要去学习骗子的战术,两码事儿。毛主席说过“战略上重视敌人,战术上藐视敌人”,你连人家的战术都不了解,谈什么去藐视?所以我希望你们通过学习,都真正地具有了这种藐视的资格,而不是无知藐视一切。我也一直在强调一点,我们学习首先要搞清楚为什么学习,学习有什么用处,其次才是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不然的话不是越学习越反动,就是越学习越没用。小潘同学现在明白了吗?请继续提问。
发表于 2010-7-15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也让我有些瞳景、有些期盼、有些爱屋及乌! 应该是憧憬吧
评价别人说明自己有问题 。我已经犯了一次错误  你是从犯  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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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紫檀香薰


    关键是目前没人去追究他们的责任!
老板注定做冤大头了!
发表于 2010-7-15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不做冤大头那谁做?那培训还怎么搞下去。
发表于 2010-7-16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做事要圆滑一点,凡事都不要那么较真。
发表于 2010-7-16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紫檀香薰


     关键是目前没人去追究他们的责任!
老板注定做冤大头了! ...
panzw2008 发表于 2010-7-15 17:00



    老板自己都不想追究责任,你岂不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发表于 2010-7-16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不要着急上火哦 几位大使分析的实在有道理  同样我非常觉得这老师水平极有问题
做出弦音式的回答是讲师的义务与责任

前段时间东北地区依视路的曲技师给我们店员培训  他讲的我极不能认同 课后和同事沟通大多感觉一样 只有新员工觉得还可以  如果换做前几年我也如潘兄一般当场发问 恰巧那几天我们论坛正讨论抗疲劳片的事我就把这问题在晚宴时抛给他了 他的回答虽不能让人满意但讲的贼圆滑
发表于 2010-7-16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   不是公司没有就培训内容与讲师沟通,你怎么知道没有沟通呢?我说绝对有沟通,因为公司不可能只对讲师说“你来给我们员工上堂课吧,讲什么随便,爱说啥说啥。”这个显然是不大可能也不合逻辑的。只不过是没有把沟通的情况告诉员工而已,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根本性的原因,还是在一个眼镜店里面,员工水平是参差不齐的,理论知识的多少也是有很大差异的。但是培训却是让所有员工坐在一起听,这样如果讲得浅,水平高的员工会觉得这是在浪费他的时间;如果讲得深,水平低的员工如听天书,这是谁都没有办法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堂课绝对地无法生熟兼容,必需要新老员工分开讲。即使是水平高的员工,也应当看到,虽然课讲的浅,不代表老师的知识浅,至少要承认他比你强,否则站在上面的为什么不是你而是他?同样都是已知的东西,老师的观点是什么,和我的有什么区别,如何理解、如何应用才更合理,这个是应该去重点思考的。也就是说,对于未知者,以获取知识为主,重点是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对于已知者,以运用知识为主,重点是学会如何更好地运用已知。课虽然都一样,但完全可以各取所需。
 楼主| 发表于 2010-7-16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紫檀香薰


    “不追究”有这么几点原因
   第一,老板真的不知道效果不好!
   第二,老板知道了,但出于对“某高校”与自己与员工的利益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第三,毕竟组织者也是中高层管理,就算处理,也不一定公开!
 楼主| 发表于 2010-7-16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anzw2008 于 2010-7-16 18:40 编辑

回复 18# 弦音


    我想是没沟通,至少是没沟通到位!
从他几句话中可以看出:
    1:你们都是初级的(店长在他眼里都很低级,只有两种状况,一:老师太牛逼!二他都不知道台下坐的是谁?)   
    2:哇,你们都这么专业啊! (第一:能力有问题!第二:不知道自己培训的人大致水平,初级的居然回答了高级的问题)

  这也或许是哪老师本身的责任,这位老师多次提到我们是浙江的%>_<%(去哪培训都不知道)

还有 “我们培训都分新老员工及全部员工的”有时培训的全是新员工,有时全是老员工,或全是店长。
但要是全部员工一起培训时!老员工往往会有两手应对!第一,你讲的好,是重点!我就认真听。第二,你讲的不好,那就来点“小动作”这就是说,这堂课的学生再参差不齐,也不会出现新老不兼容的问题!也不存在讲那些定义的必要!另外真的新老员工一起培训,老员工也不会“课堂上认为”培训低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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