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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111111 发表于 2015-7-19 21:02 碰上个青光眼叫你倾家荡产,不知道利害性
宁波-杨兴通 发表于 2015-7-19 20:49 总有那么一些自以为读过几本眼视光专业书的朋友瞎嚷嚷着要求“散瞳处方权” 卫计委可以满足你的要求 ...
yanlingyang85 发表于 2015-7-20 10:58 稍微有点资历的眼镜人都知道散瞳这一块不能轻易地去触碰,楼主要审慎啊
一休视力 发表于 2015-7-19 22:38 可以讨论~完全支持~
半塘多仙 发表于 2015-7-20 14:53 主要是你没散瞳前的筛选检查,有一小部分是不适合散瞳的,还有就是你一旦散瞳了,如果出现问题你没有及时处 ...
飞天麻雀 发表于 2015-7-20 16:29 不会是随便一个眼镜店都会放权做的,在有限的条件下放权是可以的
飞天麻雀 发表于 2015-7-20 16:27 在有限的范围内 应该可以操作的
宁波-杨兴通 发表于 2015-7-20 17:14 国家制订政策 不会有那么“人性化”的 要么所有普通眼镜店都不可以散瞳要么全部放开 不可能允许一部分先 ...
飞天麻雀 发表于 2015-7-20 17:38 就和经营隐形眼镜或RGP一样,够条件的可以许可的,没必要一刀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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