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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这类事件发生在大型连锁企业的几率本身就比小企业要大,俗话说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吗。上海美式眼镜还发生员工因盗窃店内商品被法律制裁的情况。但作为受害的企业,也的确需要反省了。
1997年,我在上海从事门市经营的第二年,曾经发生过店铺收银台营业款短缺的情况。当时,为了最大限度的节约人力成本,我们取消了专职收银员,而规定,谁做的单谁收银。晚上用收银机打单(当时还没有用电脑管理,当时管理软件也很少,仅有台湾智品一家),核对营业款。如果发现现金短缺,则当班员工平摊短缺额。结果,连续四五天,都发生帐、款不符的情况,有些通过核对账目排除了问题,有些则真的属于短缺,由员工赔偿。几次下来,员工开始抱怨,一方面猜测有内贼,一方面指责公司不应该取消专职收银。结果,当时的总经理提出一个解决方案——他非常不愿意恢复收银员的岗位,并且认为这个问题不是因为不设收银而导致——他的方案是,再发生少钱,不是当班员工分摊赔偿,而是当班员工每人都赔偿短缺的金额。也就是说,如果你偷了100,或者疏忽造成损失了100,不会有其他人来帮你分担;比如5人当班,原先的处理方法,每个人只要拿出20,偷钱的员工还是得到80,而新方法是,你也要拿出100,同时害同事连坐。这个方法实在是太不讲理了,作为店长的我也不能接受,员工意见更大。但总经理说,就是这样了,不同意的人,可以辞职,不辞职的人就必须服从。
但从这个方法实施之后,公司再也没发现短缺金额。并且,大家再也不用每天为核对营业款搞半天了,帐款清清楚楚,每个人都很仔细,因为不想被罚,更不想连累同事被罚。当然,即使有内贼,也不偷了。
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任何问题发生了,都必须从制度上去寻找根源并加以解决。管理手段越先进,犯罪手段也越升级。有个企业启用条码管理,结果有员工利用残旧或者伪劣镜架去替换公司产品,把条码卸下来套到假货上面,真货盗走。公司几年都没发现,因为每次盘点,扫描条码,该商品都还“健在”。我们不能说是这个企业的管理不好,而是犯罪手段太高明了。所以,法国博物馆会有几亿欧元的油画被盗。
但我觉得,出现这样的问题,关键还是两个,第一是企业的奖罚体系过去轻描淡写;第二是企业的人心涣散,员工缺乏正义感,职业操守和主人公精神。一个员工这样偷盗,其他员工不可能毫无所知,只能说有人知情不报,有人视而不见吧。50年代的中国是治安最好的中国,因为当时的刑罚非常严厉,而当时的人普遍具有正义感。
可能有些文不对题,我想说的是:
启用更科学更严谨的管理手段的同时,还需要对员工进行价值观教育和企业主人翁精神的培养,每个人都不自己侵犯自己企业的利益,同时还维护企业利益不被他人侵犯。而在企业用人之时,真的要采取侦讯手段,了解该员工离开上一家公司的原因和在前一家公司中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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