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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 出自:浙江在线·浙商网
7月1日 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椒北工商所就端掉了一个生产假冒名牌太阳眼镜的窝点,现场查获假冒的820副“彪马”等名牌太阳眼镜。
当天上午9点40分,椒北工商所副所长崔以强、李志勇等3名执法人员来到椒江区前所街道六联村内的一家眼镜厂,进行执法检查。这家眼镜厂位于该村马路边的一幢民房内,一楼是制作眼镜架等半成品的车间,二楼主要为包装车间和成品仓库。
在包装车间内,有八九名工人正在包装成品的太阳眼镜。见有执法人员走进来,该眼镜厂的老板愣了一下,几秒钟后,便示意几名工人用布遮住桌面的太阳眼镜。
觉察到老板的这种行为后,执法人员猜想这里的太阳眼镜可能有问题。于是,执法人员拿出几副眼镜,仔细一看,上面分别标有“Ray·Ban”(雷朋)、“PUMA”(彪马)等名牌商标。
难道这些名牌太阳眼镜都是商标注册人委托这家眼镜厂生产的吗?但是,这家眼镜厂却提供不出任何生产委托书。为此,执法人员认为,这家眼镜厂老板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商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这也意味着这些太阳眼镜都是假冒的。
在现场,经过执法人员清点,共有820副假冒的名牌太阳眼镜。随后,执法人员当场暂扣这些假冒的太阳眼镜。目前,此案还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崔以强说,今年以来,像这样的假冒太阳眼镜案件,他们就在辖区内共查处了19起,共没收了1万余副假冒太阳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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