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光人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417|回复: 0

怎样选择近视眼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24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的人片面地认为已经得了近视眼,就不需要讲究用眼卫生,不需要保护眼睛了。其实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还有的人认为近视眼是个小毛病,随便在商店买一副或拿别人的眼镜用。这都是很不慎重的做法,其结果使自己近视度数加深视力越来越差。  

配眼镜要把好“五关”  
据北京、上海等地调查学龄儿童配镜不合格率高达80%以上不少孩子还因配镜不当致使视力进一步下降。为让孩子配上合格的眼镜,家长除了选择正规眼镜店外还必须把好以下“五关”。

散瞳关;在验光定度前必须要用1%—4%的阿托品眼膏或眼药水散瞳。散瞳的目的是使远视度增加近视度减少,以鉴别真假近视。因为学龄儿童眼内调节力特强,只有使用散瞳药才能使验光度数准确。   

验光检影关;较为理想的验光办法是在暗室做人工检影验光因这种方法准确性较强。插片法对年龄较小、自我感觉反应差的孩子效果不好。而电脑验光误差较大。

试镜关把验光后的度数作为基数配镜给孩子试戴以使孩子得到符合原则的较好视力。如近视取最好视力的最低度数;远视比较复杂。在调节内斜者和弱视者取视力好的最高度数。无合并症的远视取最好视力而定度数。在这里特别应当做到的一点是将调整好度数的眼镜让孩子戴10—15分钟看是否有头疼、头昏等异常感觉和视物是否倾斜等。   

选镜架关;挑选合适镜架要注意两个方面
一是家长挑选的镜架两个镜片中心间距要与医生测得的瞳心距离相吻合。
二是要注意镜架不宜过大过重。   

矫正视力关;家长必须弄清试镜完毕后测出的矫正视力是多少,并切记在心。如矫正视力到1.0以上只戴眼镜就行了,一年后重新验光。如果视力低于0.9时说明有弱视,应找眼科医生抓紧治疗。因为学龄前及学龄儿童屈光不正是70%的远视,其中大部分有弱视。在8岁内治疗弱视效果最好到10—12岁再治疗效果就很差。

近视眼如何配镜?
我们知道近视眼的眼球前后径要比正常的眼球长,如果在近视眼的眼球前面放置一块适度的凹透镜,可使平行光线分散后再进到眼睛里在视网膜上形成焦点,这样远处的物体就可以看清楚了。
而配多大度数的眼镜合适呢这要根据近视程度来决定。原则上是以最佳视力的最低度数为标准。比如一个人戴上近视1、1.5、2屈光度的镜片视力都能达到1.0那么应当选配1屈光度的镜片,俗称近视100度而不应戴2屈光度的镜片。如果选用的度数过大,看近处物体时眼睛就需要用力调节,睫状肌容易疲劳反而会使近距离工作或阅读时出现眼睛不适症状。   
另外青少年患近视眼配镜时一定要散瞳验光,如用2%后马托品或1%阿托品眼药水。12岁以下青少年一定要用阿托品眼药水,散瞳使睫状肌完全麻痹这样才能检查出准确的度数来。有的青年人不愿意散瞳验光,怕散瞳后眼睛不舒服看不清近处的东西。其实这种药物作用只是暂时的。反之,如果不用散瞳验光由于睫状肌、晶状体的调节作用验出的度数会不准确。所以青少年近视眼验光时一定要散瞳验光这样才能选择到适合自己的眼镜。   误区近视眼镜越戴越深 。有些人戴了不合适的眼镜之后,引起度数加深所以许多近视患者提出了一个同样的问题:近视眼镜是不是越戴度数越深。其实,近视镜不仅不会令度数加深还能达到矫正视力、治疗眼病的目的。  

1、近视眼镜可以矫正视力。近视眼因为远方的光线不能在视网膜上聚焦造成视远物不清楚,而配戴了近视镜后就可以获得清晰的物像从而使视力得以矫正。   

2、近视镜可以减轻视疲劳。近视而不戴镜必然导致眼镜极易疲劳,其结果只能是促使度数日益加深。正常戴镜后视疲劳现象就会大大减少。

3、近视镜可以防治外斜。近视眼视近时眼的调节作用减弱时间一长眼外直肌作用超过内直肌就会引起眼位外斜。当然近视伴外斜仍可通过近视镜矫正。  

4、近视镜可以防治眼球突出。青少年由于眼球仍处于发育期调节性近视极易发展为轴性近视。特别是高度近视眼,眼球前后径显著延长外表即表现为眼球突出。如果近视一开始就正常戴镜矫正这种情况就会有所减轻甚至可以不发生。

5、近视镜可以防治弱视。高度近视而没有及时戴镜往往造成屈光不正性弱视,只要配戴合适眼镜,经过较长时间治疗视力大多会逐渐提高。  

6、近视镜对于高度近视引起的合并症,如视网膜脱落、玻璃体混浊、白内障、青光眼、眼球震颤等均有一定的预防作用。因此近视患者应选择正规的眼镜店只要眼镜验配合适、时常配戴并注意日常的视力卫生,近视度数就可以稳定甚至减轻。QQ316302871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眼镜人论坛官方群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视光人 ( 桂ICP备2021001297号 )

GMT+8, 2024-12-24 02: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