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光人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402|回复: 0

【舒曼光学案例分析】眼镜销售的注意事项1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8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古代眼镜零售业的起源是与珠宝混业经营的,近代行业的发展又与钟表结合销售了一段时间,而现代眼镜零售业的模式是从初期作坊式的前店后厂发展到现在完全商业化、连锁化的零售模式,这个过程历经了售卖、管理、营销等诸多方面的重大变革。但对眼镜这样一个特殊的商品,却一直缺乏一个较完善的销售方法指引,这既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也与这个行业和其它行业有明显的区别密切相关。对眼镜这种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半医半商产品,营销的最佳方案是什么呢?它有一定的规律吗?这正是我们这几年为之探索的。
  第一,销售是什么?
  《牛津大辞典》对销售一词是这样定义的,销售,是指将某种物品的价值的相关信息传递给某人,从而激发这个人购买、拥有或者同意、认同的行为。在这个定义中,有两个词非常重要,第一个是信息传递,第二个是激发。不同的商品在销售时信息传递的内容是不相同的,同样,所要激发的需求也有所不同。我们应该从这个最原始的基本定义来深求眼镜销售的基本规律,找出眼镜零售中独特的营销元素,才能正确地实现信息传递和激发购买的目的。经过科学的归纳我们总结了眼镜零售的三定律八项注意。
  1、个人认同定律(信任)
  我们都看过病,医生在卖药的时候,病人从来不讨价还价。然而我们从来没有认真去研究医生的营销方式与我们的不同之处,试想,如果一个医生在刚刚接触病人时,就讨论药品的相关信息,势必也一定会造成顾客对价格的衡量,而几乎所有的医生,在一开始接触病人的时候,首先是将取得信任感作为第一要务。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看病时希望医生是位年纪销长的人(感觉更有经验),如果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位年轻医生时,不免心生疑虑。然而,年轻医生也许通过一席专业性的问话主打消了我们的疑虑。此时,他所做的工作就达到了一个重要的销售步骤,即个人认同。我们只有先认同他这个人,才能认同他给我们所选择的医疗方案,进一步更加容易接受他所建议购买的药品,这就是个人认同定律的威力。
  个人认同定律的关键在于从顾客的问题着手,首先我们要了解顾客的问题及现象,在沟通中使其产生共鸣,把他们的注意力吸引到问题的现象如何问题上面来。在这个过程中,取得顾客对销售人员及商店的认可。这个工作最主要的方向是寻找顾客的视力问题及其表现的一些行为特征,例如:45岁以上老视者的行为表现在哪些方面?学生近视可能出现什么现象?只有了解了他们的实际情况,才能在沟通中表明自己对他们的了解,从而使顾客产生信任,这是眼镜零售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2、利益认同定律(激发)
  光有信任主可以了吗?还不行。当你看到一个警察,你会认为至少不会骗我,这就是信任,但你会和他交朋友吗?未必。所以在销售的过程中,第二步是要激发顾客对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能够得到的利益的一种认同。也就是说,必须给顾客一个购买的理由,在当前的眼镜销售过程中,商店的普遍做法是推销产品,在产品特性介绍方面几乎面面俱到,殊不知,对顾客的影响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顾客来购买眼镜,关键是需要知道他戴了这副眼镜后,能给他带来的帮助和好处,或是顾客如果不使用这种眼镜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这都是顾客在购买以后所得到的利益。如果顾客不认同这种利益,销售就不可能进行下去。在利益认同方面,我们应该做的是,针对不同的视力现象,寻找到满足他们需求的重要理由,从而激发其创造一个提高生活质量的欲望。
  3、价值认同定律(认可)
  有了信任,也知道了利益,对顾客来说,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成本,即用多少钱可以获得这副眼镜。在这个方面,价值体验是最合适的价值认可方法,即所谓体验销售法,通过服务这个舞台,以商品及辅助品为道具,为消费者创造出深刻的价值感受。就眼镜产品销售而言,是根据眼镜产品的某种特性,通过演示、比较,在顾客参与的情况下,让其发现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具体的操作是:针对你所销售的产品,选择性的突出三个卖点,提供下面展示或负面不良的暗示,创造明显的感官刺激,使顾客在生理层面、感情层面、智力层面甚至精神层面参与到对产品价值的认知过程当中,从而产生对产品价值的认同。

更多眼镜店管理 眼镜店营销管理 眼镜店培训眼镜店营销策划方法与问题,敬请关注舒曼光学官方网站!

上海舒曼光学有限公司,国内首家一站式提供优质产品+营销支持+专业培训+上门专家指导的镜片系统服务商。   

      公司官网:http://www.schuman.com.cn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眼镜人论坛官方群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视光人 ( 桂ICP备2021001297号 )

GMT+8, 2024-12-24 07:1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