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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2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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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斜视检查法
(一)遮盖法
检查方法分两眼交替遮盖法及单眼遮盖法。先作两眼交替遮盖法,如果查出有眼位不正现象,再作单眼遮盖法。
1.两眼交替遮盖法:让被检者面对光亮处,两眼注视远处(五米外)或近处(33cmm)目标。先观察双眼位置是否平衡,然后用一不透光的遮眼器或手掌反复交替遮断左、右眼的视线。使被检者两眼没有同时注视的机会,观察在轮换遮盖的瞬间,去掉遮盖的眼球有无转动现象。
判断
在遮盖和去掉遮盖瞬间,眼球不动就是正位。去掉遮盖的眼球立即从偏斜位置向前方注视目标方向转动,则说明有斜视。
2.单眼遮盖法:受检查者两眼注视远处(五米处)或近处(33cm)目标,用遮眼器或手于一眼前反复遮盖与除去(另眼始终不加遮盖),观察两眼是否转动,然后用同法检查另眼。
判断
未遮眼始终固视目标不动,另眼遮盖时偏斜,去掉遮盖时又能转至注视目标位置,向内转动者为外隐斜,向外转动者为内隐斜,向下方转动者为上隐斜。
共转性斜视:
(1)单眼性斜视:假设右眼为单眼性斜视,遮盖右眼让左眼注视目标时右眼偏斜,去除右眼遮盖时,两眼均在原位不动。反之遮盖左眼,让右眼注视目标时,则左眼偏斜;但当去掉左眼遮盖时,左眼立即恢复原来注视位置,而右眼则偏向斜视方向,出现两眼均有转动。
(2)交替性斜视:遮盖右眼嘱左眼注视目标,或遮盖左眼嘱右眼注视目标,当去掉遮盖时,两眼均保持原位不转动。
(二)角膜映光法(Hirschbeng法)
在受检者正前方33cm处置一灯光,嘱注视之。如角膜光反射点位于两眼瞳孔正正央则为正位眼;如果角膜光反射出现于一眼瞳孔正中央,而另眼在瞳孔缘,则偏斜约10~15度;在角膜缘上,则偏斜约45度;在角膜中心与角膜缘之间的中点处,则斜视度约为25度。(注:每偏斜1mm约相当于斜视弧7~7.5度)
(四)马多克(Maddox)杆检查法
主要用于检查隐性斜视。马多克杆(简称马氏杆)由多根小玻璃杆彼此平行排列构成,由于柱状透镜具有与其轴平行的光线通过不屈折,与轴垂直光线屈折的性质,所以通过马氏杆看光源(点状),成为一条与柱镜轴垂直的光条。
检查在暗室进行,嘱受检者注视5米处一灯光。
(1).检查水平方向眼位时,在一眼前戴一水平放置的马氏杆,如受检者所见垂直光条穿过灯光,则无水平方向之斜位;如果垂直光条偏于灯光的一侧,则有水平方向之隐斜视。垂直光条在戴马氏杆眼的同一侧(右眼戴马氏杆,光条在光的右侧)时内隐斜;垂直光条在对侧(右眼戴马氏杆,光条在灯光的左侧)是为外隐斜
(2).检查垂直眼位方向时,右眼前戴一垂直放置的马氏杆,如受检者所见水平光条穿过灯光点,则无垂直方向的斜视。如水平光条偏于灯光的上或下,则有垂直方向的隐斜视。光条在下为右眼上斜视;光条在上为左眼上斜视。
(五)同视机定量分析法.
五.斜隐视:
隐斜视是一种潜在性眼位偏斜,但能在融合反射控制下保持双眼单视,一旦大脑融合作用遭到破坏,(如一眼被遮盖或者菱镜分离时)或失去控制(如长时间用眼或精神疲劳时),眼位偏斜就会表现出来。因此,隐斜视与显斜视之间,只是程度上的区别而不是性质上的区别。
治疗方法:
1.散瞳验光,并及时矫正屈光不正.
2.做必要的眼位训练,融合功能训练,必要时可戴适度的三棱镜矫正,甚至手术治疗。
3.加强体质锻炼,注意用眼卫生,防止眼睛疲劳.
六.共同性斜视:
眼位偏斜不能被融合机能所遏制,眼球运动无障碍,各种方向注视时斜视程度(斜视角)保持恒定,即第一斜视角等于第二斜视角,称为共同性斜视。
(一)分类:
1.根据眼位偏斜时间可以分为:
单眼恒定性斜视:经常一眼注视目标而另一眼偏斜。偏斜眼视力显著减退。
交替性斜视:两眼可主动交替注视目标,如以左眼注视则右眼偏斜,右眼注视则左眼偏斜。两眼视力常接近。
间歇性斜视:一眼有时候偏斜,有时候正位.
2.按偏斜的方向可分为:
共同性内斜视,共同性外斜视.共同性垂直斜视相对比较少见.
(二)病因:至今还不完全清楚,一般认为主要是神经支配因素,机械因素,调节因素.
治疗原则:
治疗的目的是恢复双眼的视功能和获得正常眼位。因此必须提高斜视眼的视力,恢复正常视网膜对应,矫正眼位偏斜,增强融合能力。
1.在睫状肌完全麻痹下进行验光,属于调节型者应充分矫正其屈光不正,AC/A比值高的内斜视,需加用强缩瞳剂或戴双光眼镜治疗。非调节型者应在适当时候进行手术矫正。
2.及早治疗弱视眼。
3.做正位训练,进一步改善双眼视功能和矫正眼球位置。
4.手术治疗:原则是增强或减弱眼外肌力量,以矫正眼位偏斜。手术后,根据情况继续配戴眼镜和进行双眼单视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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