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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成品眼镜7日无条件退换:消费者实惠,小企业成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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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南时报


从昨天开始,你在南京任何一家眼镜店,不管购买的是几十元的老花镜还是上万元的高档太阳镜,只要是成品眼镜,都可以享受7天内无条件退换货。这是时隔8年南京市规范眼镜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新制定的《眼镜产品质量包用期规定》,并于昨天正式发布及实施。

  眼镜三包实施新规消费者得实惠

  昨天上午,南京消协联合眼镜行业协会验光师招聘共同出台南京眼镜新“三包”规定—《眼镜产品质量包用期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定》,即日生效。与之前“三包”规定相比,新规定增加了“外观完好,包装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成镜或镜架7日内可无条件退货的条款。

  据悉,2006年南京曾出台《南京市眼镜质量包用期规定》,对眼镜片、减反膜镜片、眼镜架三个方面的质量包用期限以及包用范围作了相关规定

  新规扩大了对眼镜产品的“三包”范围,包含光学眼镜架、光学眼镜片、配装眼镜、装成镜类和角膜接触镜产品等。在光学眼镜架中,按照产品价格对包用期限分为五档:低于400元的光学眼镜架包用30天;401元至1000元包用90天;1001元至3000元包用180天,3001元至5000元包用1年,超过5000元包用2年。市面上有些眼镜店经常打折促销,规定中的价格依据从何而来?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秘书长王云说,“价格主要依据购货凭证和购货发票,标价则作为参考。”

  此外,新规增加了退货规定,在“外观完好、包装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符合退货规定的成镜或镜架7日内无条件退货,这是对新《消法》中网络、远程购物方式“后悔权”约定的借鉴。在新规试行过程中,原《规定》自动废除。南京眼镜行业协会表示,新规出台后将完善细节,确保在一年试行期结束后正式出台《南京市眼镜质量包用期规定》。

  小企业成本加大面临洗牌

  从《新规定》的细则上看,相比老规定,眼镜企业在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方面,都需要很高的提升,这种提升除了人力物力的增加,还将影响到企业的收益。这对于企业来说,新规定无疑给他们又套了一副“紧箍咒”,眼镜企业对这项新规定是否抵触?昨天下午,记者采访几家眼镜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结果却是一片叫好声。

  昨天下午,江南时报记者来到位于大行宫附近的大华眼镜店,尽管《新规定》昨天上午刚刚发布和实施,但是该眼镜店已经开始按照新规定执行了。“现在还没有来得及培训和挂牌,部分店面执行新规定还没有到位,但是只要是昨天开始发生的交易,一定会按照《新规定》执行。”大华眼镜的一名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制定《新规定》,他们是非常欢迎的,可以说是期待很久了。随着市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和眼镜行业的技术革新,老的规定远远不能满足现在的市场需求,很多产品按照老的规定执行,往往会造成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争议,这不仅让消费者有怨言,而且还影响商家的信誉,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新规定》实施后,对净化市场规范行业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南京金亮眼镜的一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对《新规定》也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新规定》的实施,增加了企业的自律,同时也提高了门槛,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秘书长王云认为,《新规定》对大型知名企业非常有利,能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对树立品牌非常有利。但是对于那些不注重品牌和质量的小企业和小经营户来说,《新规定》将会加速他们脱离市场,部分小企业将面临危机。

  高价奢侈太阳镜同样享受7天包退换

  20143月,南京市民杨小姐在新街口一家商场,花了12000多元买了一副高档太阳镜,用了一天,感觉眼镜架有点大,佩戴久了有点不舒服,于是第二天她就找到商家,要求换一副。但是该品牌太阳镜因为价格太高,商家备货较少,无法更换,因此杨小姐要求退货,结果遭到了商家的拒绝。

  无奈之下,杨小姐拨打了投诉电话,但是眼镜店招聘三包规定没有对眼镜退换货有明确规定,而商家又以高档商品使用后不予退货为由拒绝,最终杨小姐也只好放弃退换货。

  杨小姐的案例,如果发生在今天,这种高价奢侈太阳镜在不在《新规定》的范围内?南京消协相关负责人告诉江南时报记者,《新规定》中明确,成镜(指购买后直接可以使用的眼镜,如老花镜和太阳镜)自购买之日7天内,只要外观完好、包装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7日内可无条件退换。杨小姐购买的高档太阳镜,不管眼镜的价格是多少,只要是成镜,并符合7日无条件退换的条件,商家必须无条件给予退换货。

  对于个人定制的产品,是否适用这个《规定》?该人士认为,个人定制产品不是成镜,不能参照成镜退换规定。但是镜框是可以退换的,因为镜片是根据个人数据定制,无法再次销售,这需要消费者买单。

  商家不执行

  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

  据南京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定》从昨天开始发布并正式实施,也就是说,从昨天开始购买的产品,按照《新规定》执行。而昨天之前购买的眼镜产品,还是按照老的规定执行,因此提醒消费者,在维权的时候,要以发票上的时间为准。

  该负责人说,《新规定》因为昨天才发布并实施,传达到企业再到实施肯定有一个过程,需要企业和商家去了解和熟悉,一些企业还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消化,在这期间消费者应该给予理解和支持。在消费中如果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保存好购物发票,一般情况下,商家都会按照规定予以解决。

  面对《新规定》如果商家不愿意配合该怎么办?该人士表示,《新规定》的出台,是在《新消法》的大框架下,根据地方和行业的特殊情况进行多方调研和市场评估后制定,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一项消费举措。《新规定》是促进眼镜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地方性法规,不管是知名的大型品牌企业,还是中小眼镜店,都必须按照《新规定》执行产品三包。如果消费者在购买眼镜产品,遇到适用于《新规定》条款中的退换货或维修等售后服务,商家不按照《新规定》执行,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协举报投诉。对于拒绝执行的企业和商家,消协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消协也提醒消费者,尽量去商场或信得过的品牌门店购买眼镜产品,记得索要购物发票,在三包期类,要保存好产品的说明书、包装盒以及附件,这样才能确保顺利维权眼镜厂招聘


    还好也有说镜片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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