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隋建英 于 2013-9-26 03:30 编辑
屈光参差要点
关于屈光参差,现在的教材上都认为双眼屈光度差球镜≥2 .50D或柱镜≥1.50 D为屈光参差,而我们以前一直以双眼屈光度球镜≥4.50D或柱镜≥2.00 D为屈光参差的最大承受极限。我曾验过一眼-4.00DS,另一眼-10.00DS的,患者感觉无不适。所以,任何理论的东西必须通过实践来检验,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以佩戴者接受并无不适为原则。 概念 | 理论上双眼屈光度差球镜≥2 .50D或柱镜≥1.50 D为屈光参差。 | 双眼不等像 | 双眼屈光度每相差 0.25D,双眼视网膜影像的大小就会相差0.5%,超过5%,则中枢无法将二者融合(也不尽然人的融像功能各异) | 分类 单纯性屈光参差 | 一眼为正视,另一眼为近视或远视、散光者,包括单纯近视参差、单纯远视参差、单纯散光性参差。 |
单纯性近视参差
| 一眼为正视,而另一眼为近视者. |
单纯性远视参差
| 一眼为正视,而另一眼为远视者 |
单纯性散光参差
| 一眼为正视,另一眼有散光。 |
复性屈光参差
| 两眼均为远视、近视或散光但程度不同者. 复性近视参差、复性远视参差、复性散光性参差。 |
复性近视参差
| 两眼均为近视,但相差过大者。 |
复性远视参差
| 两眼均为远视,但相差过大者。 |
复性散光参差
| 两眼为性质相同的散光,但程度不同. |
混合性屈光参差
| 一眼为远视,另一眼为近视, 一眼为近视,另一眼为单纯性散光。 |
混合性散光参差
| 两眼分别具有不同性质不同度数及轴向的散光。 | 发病 因素 先天发育因素 | 两眼屈光系统的组织发育情况不相同以及眼轴长度发育不平衡。 |
后天发育因素
| 用眼过度疲劳而产生屈光不正, 造成不同程度屈光参差。 |
外伤手术疾病
| 穿孔性外伤引起的疤痕
一只眼白内障摘除后另一眼正常,角膜溃疡或黄斑水肿等常引起的屈光参差。 | 症状 融合功能丧失 | 理论上屈光参差大于2.50D,(或为超过患双眼融像极限)双眼影像发生融合功能丧失,无法形成立体视觉。 |
交替视力
| 看远用正视眼或轻度远视的眼看近用近视眼 |
单眼视力
| 视敏度低的眼易被抑制废弃,形成弱视。 |
视疲劳
| 调节产生矛盾和融合像困难 因而经常产生视疲劳。 | 斜视 | 弱视若无适当及时的治疗,会趋于分离而成斜视,近视性屈光参差引起单眼斜视,弱视眼发生外斜。 | 双眼不等像 | 两眼像的差异太大,轻者引起两眼融像困难;重者不能融像,最终只能放弃双眼单视. | 矫正原则 儿童 | 提供最好的光学矫正,使其视力得到增进,有利于双眼视觉的形成,防止弱视。 | | 屈光参差较大的首次用框架眼镜完全矫正感到不适应的可渐次矫正,逐渐适度加深度数再进行完全矫正。 | 青少年 | 在患者能够适应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矫正其屈光参差,以获得最好的双眼视觉。 | | 次眼矫正不能过度,以免在与主视眼融像时,产生干扰而造成配戴不适。 | | 如患者不能忍受,应酌减弱视眼的屈光度数,保存该眼的有效视力,防止弱视加重。 |
中老年人
| 两眼屈光参差不大,视力接近,没有融像功能障碍的完全矫正。 | | 屈光参差度较高的,放弃双眼单视,获取最佳视力。 | | 矫正度数掌握原则,两眼看远、看近时,互不受干扰,配戴时无明显的不适感。 | 总结 | 屈光参差现象在屈光不正中非常普遍,屈光参差会引起视疲劳、影像不等失去立体视觉、弱视及斜视。 | | 对屈光参差矫正要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尤其是儿童,因视觉功能发育还不完善,若不及时的矫正,可能会引发弱视和斜视。 | | 屈光参差发生的年龄越小其弱视程度越深,长期弱视会诱发斜视的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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