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光人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272|回复: 36

转让一眼镜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24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朱一刀 于 2014-6-19 10:55 编辑

开业一年 ,装修相当不错,本地实际眼镜店有4家  属我这家最大三间门面,不过说实话生意目前来说算最差的,因为其他都是老店,目前每月业绩三万多,本人对这行也不是很懂,第一次开店加盟的本地区一个牌子,爱眼城;在这个地区来说 属于知名品牌,其他三家都是些普通店,每年房租近二十万。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直接上图吧,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发表于 2013-8-25 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ai2008 于 2013-8-25 04:44 编辑

租金20万,可是看了你门口的广告(海报),我认为你店线走的路线和这租金一点都不匹配。楼主帖中写到,当地其他三家都是普通店,那你有
没有想到,为什么别的店都是普通店?(如果普通店是指装修普通,面积相对小,店里没有知名品牌货的话),是否因为当地的顾客群体绝大部
分,都是普通的消费能力很一般的群体呢?还有一点就是所谓的知名品牌店,我想不单单是“品牌知名”而已,应该是技术,服务,商品优于其
他店,在顾客消费当中真真确确的感受到了,并在心中形成知名度,以上这些,可不是一两年就能形成的,需要一个被认可的过程。



现在好多眼镜总店在招商加盟时,都打着“暴利”的旗号,而对行业不熟的,很多就被忽悠了进来了,以为可以大捞一笔。等到入行后,才发现
眼镜店的回收周期长,成本大。对相当大一部份想快速赚钱分一杯羹的加盟者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真的是暴利的行业,是不会有多少人知道,更别说加盟了。
真正的暴利的行业,我觉得其中有两点不可少的:一是信息不对称。二是入行者极少,竞争者更是极少得可怜。
真正暴利的行业的人,他们都是在闷声发大财的同时,还在不断的喊亏,难做。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4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隋建英 于 2013-8-24 23:05 编辑
开业一年 ,装修相当不错,本地实际眼镜店有4家  属我这家最大三间门面,不过说实话生意目前来说算最差的, ...
xcvyuu 发表于 2013-8-24 22:44



    既然加盟了为什么放弃?转让即意味着一定会亏损一些,太可惜了。任何一个店的入驻都有一个被人认可接受的过程,因为别人都有相对固定的客源,初来乍到,先站住脚,搞宣传和促销,在加强技术力量和员工素质培训,变流动客源为固定客源慢慢就好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8-25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cai2008 来消费的百分之99都属于有车一族,但是对于眼镜单价来说真不高,货上这边几个店 基本上都没有高端货,一家四间门面的比我这还业余,做的最老的一家 里面放的全是高仿货,还有一个基本上走的都是低折扣路线,对于我为什么要转让一个小孩子照顾不过来,在一个其实原本就不是很喜欢在镇上生活,加之现在的生意没有预期的理想,故萌生转让念头
 楼主| 发表于 2013-8-25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隋建英


    这爱眼城在我们这边是个有几十年历史的店了,知名度还是非常之高的,他自己本身的直营店其实只有3家,其他的全是加盟店,而且他其实就只是花 了点小钱买个logo而已,没有什么其他费用的
发表于 2013-8-25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发表于 2013-8-25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我们店来到镇上,刚开始一年多,基本只能推出加硬的,但是同步不断的专业提升和服务后面还是慢慢的提升了,眼镜是慢行业,只能慢慢来。
发表于 2013-8-25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xcvyuu


    三个店面,一个人看着。那要是遇到要上厕所,或同时两个顾客进来怎么办?
发表于 2013-8-25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在温州吗???
发表于 2013-8-25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呃,三个店面你一个人负责???没有招店员工?这个一个人是搞不定的吧,我们公司的零售店面(虽然是搞装修的,但是也有自己的几家零售店),每家都至少需要三个员工和一个店长配合才行,最近还头疼着招人的问题呢。
·
·
·
·
·贝雅霸气黑白风格眼镜店装修效果图~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眼镜人论坛官方群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视光人 ( 桂ICP备2021001297号 )

GMT+8, 2024-12-26 09:0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